English

女作家坐台风波

2000-10-11 来源:生活时报 溪水/文 摘自《沈阳日报》 我有话说

1999年夏天,长篇小说《我的日记——一个坐台小姐灵与肉的自述》热销图书市场,为创作该小说而两度到歌舞厅“坐台”的作者张梦云,却陷入了尴尬的窘境。好不容易从流言蜚语中突围出来,正要静下心来修改第二部第三部书稿的时候,南方某杂志2000年第1期刊出的一篇“独家专访”《女作家坐台为哪般》,又一次掀翻了她平静的书桌。

暗访夜总会既恶心又收获累累

1972年,我出生于湖北襄阳县张家集镇。我一心只想当作家,所以,从襄阳县师范学校毕业时,人就进了被认为是“作家摇篮”的襄阳县文化馆。参加工作不到3年,我就出版了散文小说集《撒娇的女孩》和诗集《花心》。

有一天,我和女友逛街,一则招聘启事吸引了我:广西某地一家公司招聘女职员。我便报了名。1994年3月,我和一位女友一道,没和任何人打招呼,怀揣着要写一部长篇小说的构想,踏上了南下的列车。

两天后,我们来到了广西玉林地区的一个县级城市,找到了启事上的招聘单位:花园娱乐城。这里聚集了来自川、黔、鄂的10多个小姐,工作是陪客人唱歌、跳舞。让我至今心存感激的是,我相处不久的男友并没有责怪我的不辞而别,他理解我,支持我,怕我没钱用,还给我寄了400块钱。

小姐们竞争很激烈,为了多得几个小费,常常不惜作践人格。

一次,我偶然碰到了公安局的一位副局长,便把这里的遭遇讲给他听,结果,那位副局长对我笑笑,两肩一耸,一副电影中经常出现的无可奈何又高深莫测的样子。这个副局长后来成了我小说中的一个人物。

一次,包房里来了3个客人。服务员端上红豆沙饮料,一位看上去有点气质的客人随口吟出:“红豆生南国,春来发几枝……”我一时忘了自己的“小姐”身份,不由自主地接上“愿君多采撷,此物最相思”。那位客人站起来,神情夸张地握住我的手:“同志,可找到你了!”顿时赢得满堂喝彩。

这时我做“小姐”已经3个月了,到此为止,终于恶心够了,就背着记得满满的三大本日记回家了。

写出畅销书却没有一分钱报酬

回家不久,我结婚了。丈夫在一家企业上班,对我写作很支持。婚假未休完,我就开始了我的写作,我把这部作品定名为《红尘》。真正坐下来写作的时候,我才知道写长篇小说不像我设想的那样简单。一铺开稿纸,本来思路清晰的大脑立刻像被塞进了一团乱麻。我本该在1995年初就完成初稿的作品,到了1996年底,依然没有眉目。

面壁三思,我终于明白,以前的生活积累只限于坐台小姐的喜怒哀乐这个狭小的圈子,而一部作品的生命却在于如何通过一些故事,来折射某个时代背景下,人物对社会和人生的思考。

这时,歌厅舞厅在襄樊也应运而生,也有“小姐”了。而经常光顾此类场所的人物很能体现某些社会风尚。我忽然有了冲动,决定二度“坐台”。当天晚上,丈夫用自行车把我送到我们看好的那家歌舞厅后,就在门口等我,直到晚会结束。

一天晚上,我陪一位20多岁的小伙子跳舞。他是做百货批发生意的,收入不是很好。我问:“那你为什么还到这地方来?”小伙子有点愠怒:“咋了,你怕我给不起小费?”我说:“相信你不仅给得起小费,还给得起‘大’费,但你想过没有,那是你辛苦挣来的血汗钱。你们常常为几分几毛钱互不相让,在这里一掷千金,你就不心疼?”这才消除了小伙子的敌意。

舞会结束,我拒绝了他的小费,并告诉了他我的身份,后来,我们成了朋友。在我的作品中,有不少素材来自这位朋友。又坐了一个多月台,作品中的人物、故事在我心中日渐清晰,几度搁浅的创作,终于找到了突破口。短短一个月时间,20多万字的《红尘》就完成了。

一个偶然的机会,我认识了本地颇有名气的青年作家文爱艺。听了我的简略介绍,文表现出极大的热情,要我把初稿拿给他看。1998年5月,文自看过我的初稿后,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。9月9日,我把定稿的24万字书稿交给了文,文交给我一份手写的协议。内容包括:作品定名《我的日记——一个坐台小姐灵与肉的自述》;没有稿酬,联系出版的费用由乙方(作者)负担。多年的心血,拿不到一分钱,我有一些失落。但想一想,这些年自费出书的比比皆是,跟他们比起来,我还算幸运。

1999年6月,有朋友跟我说,我的小说在书市卖得正火。那些天我正在写作第二部书,整天闭门不出,极少与人交往。我当即冒雨来到襄城批发市场,我的书果然热热闹闹上市了,而且有多种版本。封面是一个神情沮丧、长发散乱、几近袒胸的性感女子,下面是几行打在方格纸上的手写体:“灯灭了,那双让我恶心的手又是摸,又是亲……完了,他说你们女人真是下贱……”并标有“纪实文学”、“国内第一部真实纪录坐台小姐鲜为人知的生活内幕”等字样。我在不同的书店以每本7-10元不等的价格买了几本定价22元的书。之后,我又去市新华书店买了一本,版权页标明:中国社会出版社;1999年1月第一版;1999年3月第三次印刷;印数:33000册。

这时,我才知道自己犯了一个错误。该书的印数之大、盗版之烈绝对在意料之外,也明显有违我与文作家签的协议上的条款,这对“没有稿酬”的作者不能不说是一种伤害。此外,该书在当地大量倾销,我担心会有人对号入座,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。以后的事实证明,我的担心并非多余。

惊魂还未定杜撰的隐私满天飞

1999年10月,我坐台写小说的事被媒体披露以后,收到了大量读者来信。给了我热情的支持和鼓励。广东揭阳一家杂志的主编也给我来信,邀请我去当编辑。还有一些律师给我打电话,如果我同意,愿免费为我提供法律援助,以索回稿酬。这些全被我婉拒。说真的,我很感激文爱艺老师,没有他的策划,这部作品不可能如此快面市并走红,而由此造成的负面影响,是我们都未曾预料的。

今年3月的一天,妹妹来到我的住所,一进门,就把一本南方的杂志愤怒地甩到我面前。这本标着2000年第一期的杂志头条稿就是关于我的“独家专访”:《女作家坐台为哪般》。文中杜撰了大量的内容,严重侵犯了我的隐私权,伤害了我的人格。

前不久,襄樊市场上又出现了《我的日记》盗版本,只是书名改成了《当代少女日记》,作者署名“梦云”,把我的姓去掉了(原书署名“张梦云”)。

我不能再关在屋子里埋头写书了。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,我走进了襄樊市法大律师事务所。接待我的田仁律师看了关于我的那篇“专访”,听我介绍了事情的经过,明确表示,那篇“专访”严重侵权。不久,田律师第二次约见我,对我说,关于我的事,有三个官司可打:一是我与文爱艺签约的“没有稿酬”的协议违反《著作权法》,属于无效协议,可通过法律程序向出版社索要稿酬;二是某杂志那篇“专访”《女作家坐台为哪般》侵犯我的“隐私权”和肖像权;三是追究这本书的盗版。我已经给田律师写了委托书,我相信,法律应该会给我一个公正的说法。虽然,我并不乐意打官司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